关于调整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海安城管 发布时间:2022-01-06 17: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现将局负责人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许祥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联系新通扬河生态区、上湖创新区。

周晓建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城管志愿者服务、纪检监察、作风效能建设、意识形态、干部人事、群团、行政许可、户外广告管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服务企业科技行、房屋征收、服务项目建设、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区镇考核、考评、督办、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工作,协助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牵头负责局系统内部考核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委、行政服务科、督查协调科、政务服务大厅城管窗口,协管政策法规科、执法大队、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开发区、曲塘镇。

黄晓兵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审计、物业行业管理、社区物业专项治理、物业矛盾纠纷调解、老小区适老化改造、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城市微治理、智慧城市管理、重点工程、“5123”大企业培育、企业上市挂牌、税收协同共治、疫情防控、重点突破性等工作。分管物业行业管理科、综合整治科、财务审计科、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白甸镇、墩头镇。

沈卫星副局长 负责市容环境秩序管理、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垃圾综合治理、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区镇集镇整治、乡村振兴、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帮村帮户、社会摊点建设与管理、智慧停车管理、共享单车管理等工作。分管市容环卫管理科(垃圾分类管理科)、环卫处、扬尘办。联系李堡镇、大公镇。

缪 行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行政执法、工地扬尘执法、渣土运输管理执法、户外广告整治、网格化管理、餐饮油烟管理、扫黑除恶、舆情处置、12345热线办理、信访维稳、法制建设、行政指导、业务培训、违法建设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管理创新以及队伍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执法大队、治违办,协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联系高新区、南莫镇。

吕兴中二级高级主办 负责政务公开、机关内务、文字综合、宣传、创先创优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滨海新区、雅周镇。

李润芝二级主办 协助分管智慧城市管理、业务考评、城管志愿者服务、应急管理等工作。

各分管领导负责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网络舆情、安全生产、执法管理监督、涉法涉诉涉访涉稳案件的办理及矛盾的化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审核把关工作。对各镇(区街道)涉法涉诉的规划、物业及综合执法案件,原则上以条线分管领导为主负责。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

海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