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海安城管 发布时间:2024-03-13 15:0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城管,积极创新举措,秉承“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力建设规范化城管队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纷呈。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和举措

(一)强化依法行政,建设“规范化”的执法队伍。制定出台《海安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全市专项行动部署会,动员组织各区镇和相关部门有效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印发《海安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全系统人员集中培训政治理论、工作纪律、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安排区镇人员跟班学习、实操演练,所有四十五周岁以下城管人员分两批封闭式训练两周。2023,我局共受理普通程序案件146件,立案135件,不予立案10件,销案19件,不予处罚5件,作出处罚决定129件,罚没金额205.0639万元。燃气类、建筑垃圾类等简易案件7件,罚没金额0.929万元。镇街联合办案简易程序92件,罚没金额0.854万元,普通程序7件,罚没金额0.7万元。所有案件均严格落实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送达执行和结案等法定程序,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意见未经法制审核的,一律不得提交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或对外作出,确保所有案件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做到案件同步上网,并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及推送至省住建厅综合执法平台,实现“一站式办案、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

(二)强化法治保障,形成“有法度”的审查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按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计划,做好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动态调整,为依法行政工作保驾护航。牵头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海安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进行修订,制定并出台《海安市餐厨垃圾处理费征收暂行办法》。推进全局招标资料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对各科室单位进行南通市公平性竞争e审查操作平台操作培训,确保我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招标材料的规范性、合法性、公平性。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外包协议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区镇(功能区)街道城市管理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清理城市管理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执法管理事项(权力)外包隐患。

(三)强化督促指导,完善“责任明”的执法体制。通过对区镇赋权的城市管理领域权力事项开展评估,深入剖析赋权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区镇城市管理领域职能清单,指导区镇规范执法管理、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行政执法培训活动,组织区镇所有执法人员分两批跟班学习,着重对案卷制作、执法平台操作、执法办案演练和实操进行培训,进一步推动城管执法办案平台向区镇拓展延伸,努力实现案件平台办理全覆盖。

(四)强化执法监督,建设“管理严”的执法队伍。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建档对象为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包括区镇城管队伍执法人员。档案内容主要包括每一名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执法办案情况、工作质效及考核奖惩情况等。继续开展执法人员“岗位评价”和辅助人员“适岗评价”,对全市包括区镇城管人员在内的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从执法能力、业务素质、服务水平,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履历、年龄等方面综合评价,全面梳理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在编不在岗、违纪违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执法等情况,通过全面的评价未发现不合格人员。强化对区镇城管队伍的全方位督查,2023年以来共开展督察30多次,专项督察7次,形成督察工作周报30多份,针对发现的问题,督察人员现场指正,同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组织执法队伍进行内部案卷自查和互查互评,不定期抽查并通报。开展区镇城管执法案件评查活动,抽查区镇行政处罚案卷10本,通过案卷评查提高案卷质量,有效保证城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同时局负责人针对一季度未办案的5个镇进行了约谈,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城市管理工作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人人办案”制度。

(五)践行柔性执法,塑造“有温度”的执法形象。在培训中专门安排包容审慎执法相关课程,教育全系统人员牢记人民至上理念。深入践行“721”工作法,通过“首次教育、二次警告、三次处罚”方式,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告知承诺等柔性执法方式纠正违法行为,推行柔性执法,共计覆盖上千个市场主体,在严格执法中体现足够的“温度”,实现良法善治。2023年,适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案件4件,涉及金额60多万元,将相关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供执法人员学习适用。对餐饮单位的油烟监管,强化科技管控。

(六)强化服务举措,塑造“抒困扰”的关爱形象。制定城市管理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为深入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夯实基础。按照无事不扰的原则,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确保不影响企业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设置便民摊点惠民生。在不影响市容环卫、安全、道路通行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前提下,联合中大街社区、城市客厅和星湖001物管单位等,开辟便民疏导点200余个,入夏前还在市区规划设置了22处季节性临时便民西瓜摊点,引导瓜农定点销售,明确经营规定,派驻专人管理,严格量化考核,服务好市民群众。全面谋划和设置餐饮、集市、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以及修车、缝补、配锁等摊点疏导点,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配套必要设施,同时,根据经营需要允许商家按照规定的区域范围、时段、业态等,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明确经营者的市容环卫责任等管理要求,实现“疏堵结合、科学治理”,推动管理常态长效,提升城市烟火气。印发《城乡规划提示函》《店外经营和摆摊设点提示函》《户外广告提示函》,让当事人知晓其错在哪里、会有什么样的责任、如何改正,如果不改正会承担的后果等,引导商家单位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让营商环境充满温情。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紧抓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及时将有关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决定、部署和要求在局党组会和领导小组办公会上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城市管理年度重点工作来推进,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督促局班子其他成员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

(二)紧抓“关键少数”法治学习。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好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定工作,并严格对照清单认真开展学法活动,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重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专门部署、《行政复议法》等共性学习内容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新修订新出台法律法规以及《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等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关注执法(辅助)人员学习培训。制定出台年度法治培训方案和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式,保证每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每年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不少于60学时。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培训,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工作纪律、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同时安排区镇城管人员跟班学习、实操演练,全面提升城管人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户外广告整治、违建治理及室内装饰装修、执法文书制作、《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课程。

(四)开展“城管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以城区26家社区为单位,设立集党务、业务和服务为一体的城管工作站,选派党员、青年干部、优秀协管员等90名城管队员入驻,确保每周进社区一次,对城管政策法规、管理职能、亮点工作以及难点痛点问题,灵活多样地采取以案说法、网络推文、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治意识,把服务触角延伸至群众家门口,下大力气解决城市管理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城管进社区”活动通过凝聚各方力量,逐渐形成品牌效应,2023年,共计进社区开展城管普法宣传17次,开展“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协商议事活动10次,发动城管社区志愿者258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7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学习教育培训需进一步加强。区镇城管队伍及其人员的日常学习教育、定期集中培训等工作还不够重视,缺乏对业务能手、执法骨干等人才的培养,具备良好法律专业素养的人员欠缺。

(二)普法宣传活动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形式较单一、频次较低,普法内容与群众需求匹配不够精准,与本单位执法案例结合不够,法治宣传未能做到讲得通俗明白、讲透法理情理,达到吸引人、折服人、教育人、感召人、激励人、影响人的效果。

(三)队伍管理和案件办理需进一步强化。从镇街城市管理领域行权范围来看,镇街案件办理范围较为集中,存在很多项行政处罚事项未有案件办理的情况,以及镇街城管执法人员能力不够强、业务不够熟、执法不够规范等问题。城市管理领域案件办理少,执法人员有畏难情绪,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慢。镇街城管队伍的内部监督制度化、系统化程度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以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区镇城管队伍建设的指导监督,坚持“试点先行、切合实际、突出亮点”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能动性,开发区、高新区、曲塘镇、李堡镇城管队伍高质量达标,其他各镇城管队伍基本达标。通过争先创优活动,全面强化执法规范、着装规范、装备使用规范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围绕文明规范执法等重点方面,开展专项执法监督,进一步创新督察工作方式,实现督作为与督成效相结合、线上数据监督与线下现场督察相结合,履职督办与考核评价相结合,不断扩大监督工作覆盖面,提高执法监督和整改提升实效。

(三)坚持分层组织、分类实施,系统开展岗位培训、业务专题培训、执法专项培训等,提升培训科学化水平。聚焦城管专业执法能力培养和兼职教员培养,加大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培训的比重,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模式,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厚植城管法治文化。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普法领域,创新普法方式,积极创作普法作品,打造城管普法品牌,通过普法志愿者活动等,推动普法走企业、入社区,涵养法治文化,深化普法实践,推动法治惠民。

(五)制度化、项目化、任务化践行“柔性执法”理念,落实全面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以及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广泛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以政策辅导、规劝提醒等柔性行政指导代替刚性执法处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立协同管理、信用监管、分类监管、数据监管等多种监管模式相互支撑,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深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设定检查频次,主动公开抽查计划和结果,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通过容缺许可、告知承诺、服务前移等,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