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新城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新城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1.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新城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概况: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新城区位于江苏省海安县东部,是海安县和黄海之间的连接节点,用地位于老坝港滨海新区外围的围垦滩涂,西邻老坝港镇以东海岸线,北连盐城东台市,东侧为黄海滩涂,南接如东县;新城区范围32.91km2。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当前海安县化工产业发展实际,在关闭海安精细化工园的基础上,拟将老坝港滨海新区新城区海洋生物产业、综合产业功能定位调整为生物与新材料产业(含精细化工),以接纳县优质化工企业搬迁入园。新城区规划范围及其他产业定位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管委会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园区进行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2.评价目的及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规划方案论证分析、产业定位合理性分析、污染源预测与评价、环保基础设施评价、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评价、与上位规划相符性分析、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及规划调整建议、公众参与等。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园区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园区工作以及相关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欢迎您针对园区规划及环保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承担本次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提交意见。

5.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人:钱主任

联系电话:0513-88260099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县老坝港滨海新区金港大道90

6.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邮编210036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56

传真:025-85699000

电子邮件:liyanxd@126.com

7.公示时间

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