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范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特成立白甸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刘亦红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吉久让 政法委员
成 员: 彭清晨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朱永进 派出所所长
王玉明 教育助理
梅 海 司法所长、信访助理
柴宏亮 卫生负责人
宋金才 民政助理
张英年 财政所所长
冯余才 人社负责人
王吉军 工会主席
陈小龙 团委书记
李春霞 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梅海兼任,社工韦宝霞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日常工作。
白甸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9日
抄 送:存档。
中共海安县白甸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